各单位:
为打造一支学术技术造诣水平高、教学学术研究能力强的学科专家队伍和教授队伍,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成渝高校协同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访问学者 2025 年度考核和 2026 年度选派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6〕8 号) 及《攀枝花学院高级访问学者选派和管理办法(修订)》(攀学院〔2024〕82 号)要求,现就我校 2025 年度访问学者考核、2026 年度选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 年度访问学者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2025 年度我校参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校访学的教师。
(二)考核流程
1.访学教师填写《2025 年度成渝高校访问学者考核鉴定表》,由接收高校、指导教师完成考核鉴定。纸质版一式 4 份,由所在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考核合格者,由重庆市教委、四川省教育厅颁发《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三)报送要求
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15 日
报送地点:弘毅楼 214 室
联系人:邓建梅,联系电话:3370661
二、2026 年度访问学者选派工作
(一)选派名额
我校选派 1 名教师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本科高校、高职院校访学。
(二)选派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高校教师或科研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高级访问学者选拔条件者,均可申报。
(三)选派条件
1.基本条件
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选派前三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从严控制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高级访问学者,选派人数不得超过当年选派人员总数的 20%。
2.年龄条件
选派人员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以下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50 周岁:
国务院政府津贴享受者,省(部)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教授(研究员)。
(四)访学安排
访学时间:2026 年秋季学期(一学期)
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申请人可填报 2 个意向高校、岗位及导师,由两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经费保障:访学相关费用由学校承担,研修期间原待遇不变,学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往返交通费按规定报销。
其他:访问学者研修期间的职务评聘等不受影响,研修情况和成果作为其业务考核、职务聘任的依据之一。访问学者访学期间的日常管理及达标考核以接收学校为主。访问学者应自觉遵守接收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学习生活纪律。访问学者研修结束后进行考核鉴定,选派学校要加大访问学者关心支持力度,为访问学者研修创造良好条件。
(五)选派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个人实际联系访学单位,初步确定访学学校和研究方向,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成渝高校访问学者推荐表》。
2.单位审核。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审核签字盖章汇总后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3.学校审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完成国内高级访问学者选派计划人选资格审查,提出选派意见;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务会审批,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须报党委常委会审批。
4.签订协议。与选派人签订《攀枝花学院国内高级访问学者选派培养协议书》。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2025年度考核-《2025年度成渝高校访问学者考核鉴定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式 4 份);2026年度选派-《成渝高校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截止日期:2026年5月15日
(三)报送地址:弘毅楼214室
(四)联系人:邓建梅, 联系方式:3370661
(五)请拟申请访学的教师,认真阅读《攀枝花学院高级访问学者选派和管理办法(修订)》(攀学院〔2024〕82 号)文件,知悉访学的权利与义务。
附件:
1.2025年度成渝高校访问学者考核鉴定表
2.成渝高校访问学者推荐表
3.《攀枝花学院高级访问学者选派和管理办法(修订)》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