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是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支撑。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正向激励作用,现将申报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校级教学水平评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水平评价工作组
组 长:段明
副组长:杨勇攀 刁毅
工作人员:李森 段涟郦 刘洪 邓建梅 王茂蛟
二、教学水平评价对象
申报参评2026年“高校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等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教学水平评价内容
(一)师德师风
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参评教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校级教学水平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二)教学事故
近两年以来,发生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的参评教师,校级教学水平评价结论为不合格。
(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任现职以来参评教师的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教学督导评教等方面构成。参评教师的评价意见由所在教学单位评议推荐组出具,并经院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请各教学单位将参评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意见,汇总表(附件1)签字盖章后,于11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办公楼211室)。
四、教学水平评价结果
参评教师未涉及师德师风问题及相应等级的教学事故,且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为合格等次的,视为校级教学水平评价拟通过人员,由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五、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2026年职称评审校级教学水平评价教学单位考评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