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2026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质量监督等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攀枝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及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2026年5月22日前完成一次答辩学生成绩录入工作,2026年6月5日前完成二次答辩学生成绩录入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攀枝花学院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表》,各专业可依据本专业特点对计划作微调,但相关工作终止日不得后延。
二、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动员
1.各二级学院应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为目标,在学校总体安排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学科特点,严格落实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组织师生(包括辅修及第二学位学生)学习《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攀枝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攀枝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责任认定办法(试行)》、本学院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
3.专题研究本学院历年抽检反馈的典型问题,梳理问题表现、分析成因根源,形成问题清单与改进方向,为论文指导和撰写提供参考。
4.引导师生深刻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核心地位,充分理解做好此项工作对提升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教师的指导责任意识与学生的质量主体意识。
(二)做好指导安排
1.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审核指导教师资格,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校内指导教师应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及以上的教师担任,有科研、工程、实践教学背景的教师应优先考虑。
2.学校鼓励校企合作,实行“双导师”制,聘请相关行业企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需同时配有校内指导教师共同参与指导。
3.各学院应加强相近学科专业间的指导教师数量排查,避免因交叉指导导致师生比超标,每位指导教师直接指导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9名。
(三)规范选题管理
1.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提倡“真题真做”,鼓励结合实验实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教师的科研项目等开展工作。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的比例应占总数的60%以上。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初步确定后,各教研室应对选题进行严格论证审核(重点关注题目偏大或偏小、一位教师连续几年所指导学生的题目雷同等问题);各学院应于2025年11月28日前,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审查,学校将于2025年12月19日前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
3.选题审核通过后,若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应按相关规定履行更正手续,中期检查结束后选题不得变更。
(四)加强质量监督
1.各二级学院是工作管理主体,应强化过程管理、环节管理和流程管理,做到程序规范、标准明确。开题答辩、中期检查、论文提交、论文检测、论文评阅、答辩考核等工作推进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要求学生于2026年5月6日前返校,集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落实指导教师责任制,明确指导教师是学生学术规范第一监督责任人。引导指导教师将思想政治教育和学术道德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规范学生引用他人文献,严禁出现伪造、抄袭、代写、买卖毕业论文(设计)等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有上述学术不端行为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指导教师应及时检查学生工作进度与工作质量,在论文管理系统中做好不应少于10次的指导记录。对不能按时、按节点与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提交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的学生,应上报学院取消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
4.学校采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包括选题审核、开题答辩、中期检查、论文提交、论文检测(包含相似性检测和AIGC检测,答辩前定稿1-2次,答辩后最终稿1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全文总相似比不得高于20%,非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全文总相似比不得高于30%,未达标者不能参加后续环节)、论文评阅、成绩录入、抽检材料上传。
5.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学生、指导教师、评阅教师、教学秘书对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培训,并根据各环节时间点在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
6.学校将在成绩录入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一定比例的毕业论文(设计)开展盲审抽检工作,鼓励二级学院开展院级抽检工作;抽检最终结果为“不合格论文”学生,直接认定其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
三、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应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形式、分组、地点等内容(详见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2.各二级学院应提前做好材料归档、论文抽检等准备工作。抽检材料均以论文管理系统为准,抽检结果作为学院年度教学考核的重要指标。
3.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上传授予本科学位信息时增加了论文相关信息(信息将在系统中直接抓取),应确保信息的正确性和唯一性,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
4.辅修及第二学位的专业学生,除临床医学外,都需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请相应学院做好管理工作。
5.通知未尽事宜,请各二级学院及时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联系人:段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3370661。
附件:1.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程表
2.知网毕设系统操作手册
3.2026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表
教务处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