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攀枝花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攀学院〔2025〕38号)文件,为充分体现OBE教学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最大程度上满足学生自我发展需要,现启动2025年春季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1.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院严格按照转专业接收考核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切实保障学生权益。各学院在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下结合学院实际设置转入限制条件及人数限额,转入人数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5%(保留学籍复学的学生转专业不占用该指标)。学院对申请转出原专业或专业大类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和转出人数比例限制。
2.转专业学生范围:非国家特殊招生录取形式(如对口本科、定向就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的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和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注:2023级本科学生只支持降级转专业,通过艺术类录取的学生,其转专业申请范围限于艺术类各专业。
3.转专业宣传:2025年6月26日-8月31日,各学院通过设置展板、组织教师做专题介绍等多种形式开展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相关转专业工作的时间、地点、转入条件须在7月1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
4.学生申请: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于2025年6月26日-2025年9月1日向所在学院提交如下材料:
(1)“攀枝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核表”(见附件1);
(2)转入学院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转出学院审批:学院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审批,拟同意转出的学生需在学生的“攀枝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核表”的转出学院意见栏内签字盖章(注:对不同意转出的学生需向其做好解释工作)。将“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于2025年9月2日前交教务处。
6.转入考核:
各接受转入学生的学院根据“攀枝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核表”汇总分析后,对申请转入学生自行组织面试及笔试。在转入学院意见栏内签字盖章并于9月8日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的“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和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提交于教务处。
7.名单公示:
教务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形成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分管校长同意后官网公布。
8.教务处于9月10日前办理完学生学籍异动;学生在下学期期初教务管理选课系统完成课程的退选、改选;各学院于9月30日前完成学分认定。
附件:1.攀枝花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审核表
2.XXX学院同意拟转出(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3.攀枝花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教务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