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精神,请各有关二级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附件2)对教学及科研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附件3),并于4月6日18:00前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科。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
附件3: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30日